10.3969/j.issn.1006-6063.2014.03.003
家庭经营仍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础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前提条件是必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 在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正确认识农业家庭经营的性质就显得尤为必要
农业家庭经营的天然合理性 农业活动的主体必须根据生物需要的指令来做出有效反应,而且由于生命的不可逆性所内含的极强时间性或生命节律,决定了农业组织要比工业组织必须更具有反应的灵敏性与行动的灵活性 这种灵敏性与灵活性所带来的生产不确定性,需要有灵活的信息决策机制,由此决定了与之相对应的经济组织不可能是大规模的.
家庭经营、新农业、经营体系、灵敏性、灵活性、基础性地位、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生命节律、决策机制、经营体制、经济组织、工业组织、城乡发展、不确定性、不可逆性、一体化、时间性、合理性、中国
R1 ;G40
201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