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4.02.010
关于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在过去35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中,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供销合作社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将继续抒写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改革的实践与发展
在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一系列职能和任务,使得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作为政府行政单位,作为“第二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供销合作社从1982年开始,按照中央几个一号文件要求,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县以上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序列,经费来源由财政供给改为向所属企业收管理费,所有制性质由全民变为集体,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
供销合作社、改革开放、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发展、计划经济时期、所有制性质、实践与发展、中国特色、政府、一号文件、行政单位、显著成效、系列改革、物资交流、深化改革、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经费来源
D6 ;D26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