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3.02.001
农业经营体制谋变农民合作社重任在肩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1月3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社”作了如上定位.由此拉开了农民合作社引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序幕.中央一号文件把农民合作社提升到如此重要的高度,源于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经济中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形成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领域由种植养殖业向加工、劳务、运输、信息、资金、技术和销售等众多领域延伸.除了单纯从事种养业外,农机服务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从事二三产业的合作社快速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提供金融、土地、租赁等创新服务的新型合作社也方兴未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8万家.
农业、经营体制、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号文件、体制创新、种植养殖业、股份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资金互助、有效载体、乡村旅游、土地、生产经营、社会经济、农机服务、农村社会、进入市场、基本主体
F32;F30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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