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企共赢背后的合作经营创新之道
@@ 本期案例:内蒙古兴安盟农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3月推荐理由:兴安盟农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用实践告诉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以土地折股入股、实现合作经营的形式,并没有改变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制度.而是在遵循这个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机制创新和尝试.这有利于耕地适度集约化、农业企业化、生产专业化和农民组织化.加快一产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有利于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和就地消化剩余劳动力,减轻政府和社会就业的压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基本制度、联产承包责任制、兴安盟、剩余劳动力、生产专业化、农民组织化、产业化经营、农民收入、机制创新、合作经营、非农产业、发展水平、成立时间、企业化、内蒙古、集约化、转移、政府
F30;F32
2009-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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