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23.01.005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标保护中适用边界之探析
我国商标保护法律体系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两大基本法律构成.但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存在一定的交叉和互补使用关系,时常出现对于补充保护适用范围理解的争议.为克服《反不正当竞争法》自身对商标的先天"弱保护"及后天"宽保护"的劣势,建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进行规范调整,以《商标法》的立法政策为底线要求,涵摄《商标法》中的非商标使用行为,并通过体系解释明确特殊法律用语的含义.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适用边界的确定,有利于我国对商标保护法律体系科学完整的建构,也有利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自身对于未注册商标保护独立地位的维持,可有效区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适用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商标、注册
D923.43;G6;F760.5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3-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4-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