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1/j.cnki.issn1003-207x.2016.04.019
基于惩罚机制的公—铁联运企业行为的协调
本文研究独立公路、铁路运输企业开展联合运输,独立制定运输计划,合理分配运能的协作问题.由于成本结构的不同,分散决策时,不同类型的分运人决策有Pareto改进的余地.考虑到需求的不确定性,运用博弈理论构建了两区段分运人企业衔接式联运的纵向博弈模型.结合集中一体化决策,分别分析了有第三方惩罚控制和无第三方惩罚控制时,分散决策的冲突行为及其变化特征.研究显示通过合理惩罚参数PoⅠ和PuⅡ备的设计,可以使分散决策中的两企业的能力达到集中决策的效果,两企业的行为得到协调.论文进一步对惩罚机制的合理适用范围进行了探讨,发现对于分运人Ⅰ,制定过高的惩罚反而会降低整体系统的最终能力.而对于分运人Ⅱ,制定较高的惩罚则有助于抑制其运能供给不足的行为.最后,通过算例分析验证了相关结论的正确性.
联合运输、冲突行为、惩罚机制、博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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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5;F224(联运)
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508RJZA05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61164003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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