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24X.2006.07.009
做好山东省港口行业价格自律协调工作
@@ 一、山东省港航协会开展价格自律协调工作的具体做法:1.及时传达中港协价格自律协调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9月6~7日,山东省港航协会在泰安市召开会议,传达了中港协价格自律协调会议精神,会议印发讨论了交通部水发(2005)234号文《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材料,明确提出由省市港航协会牵头,开展行业价格自律协调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2006年6月19-20日,山东省港航协会又在潍坊市召开全省港口企业内贸装卸、堆存价格协调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贯彻中港协2006年5月召开的价格自律协调会议精神,会议传达了关于贯彻落实交通部(2005)234号文拟推出内贸装卸包干费行业建议价的工作汇报、全国港口价格自律协调会议纪要、制订行业建议价的说明和港口企业内贸装卸堆存行业公约.
山东省、港口行业、价格自律、会议精神、协调工作、协会、省港、内贸、港口企业、装卸、交通部、传达、专题会议、议价、协调服务、会议纪要、堆存、潍坊市、泰安市、通知
F5(交通运输经济)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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