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24X.2003.07.001
学习贯彻《港口法》开创以法治港新局面
@@ 在全国人大、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国港口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大家盼望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6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交通系统,尤其是港口行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港口法制建设从此进入新的阶段.
学习、港口法、法治、全国人大、人大常务委员会、人民共和国、交通系统、港口行业、法制建设、国务院、领导、会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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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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