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770.2007.z1.016
空港口岸入境"精神病"旅客卫生检疫处理措施探讨
[目的]探讨对入境精神病患者实施分类管理的办法.[方法]收集白云机场口岸旅客检疫查验现场发现的个案材料,对照我国及国际上有关精神病的诊断标准,探讨妥善处理入境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措施.[结果]2005~2006年,广州机场口岸共发生4起精神病患者要求入境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细则要求,检疫医师在充分考虑保障旅客和口岸卫生安全的前提下而采取妥善的处置方法,特别是对外籍人士,为了确诊,建议先行实施就地诊验,在地方精神病专科医院作出诊断后,再作"阻止入境"之行政决定.[结论]由于精神病的确诊在口岸实施存在相当的难度,对于申报患"精神病"或表现出相关精神病症状的外籍旅客,应予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并注意区分不同国家对于精神病诊断标准的异同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精神病、就地诊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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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9(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6-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