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770.2006.01.022
加快我国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必要性的探讨
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发达国家有关食品标准与我国现行食品标准进行比较,从中找出了我国食品标准存在的主要差距:(1)相当一部分标准低于CAC标准;(2)有的标准不利于促进我国食品出口;(3)对食品包装材料、包装容器自身的安全卫生缺乏相应的标准;(4)标准滞后,缺乏预见性.面对一些发达国家不断提高进口食品的技术标准的形势,我国在制、修订食品标准的过程中,一定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
标准、食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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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07(食品工业)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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