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770.2001.03.019
略论我国刑法中的违反出入境检疫规定罪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新刑法在危害社会管理秩序中规定了"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和"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罪”;在渎职罪中亦规定了2条相应的渎职罪.这种变化一方面.是可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另一方面也为加强出入境检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正确理解上述法律条文的含义,使出入境检疫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又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对违反出入境检疫规定罪的内容、法律特征造成的结果、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刑法、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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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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