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61.2007.03.026
直管单位下放后卫生监督职能如何有效应对和探索
@@ 2006年,铁岭市政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县(市)区功能建设,实行简政放权,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部门保留审批,转为服务和依法监管下放、取消事项的决定》.文件规定,原属市卫生部门直管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集中供水卫生、职业卫生(原市负责的三同时审查项目除外)、学校卫生以及化妆品卫生等,其总体监管职权全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下放至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直管、单位、卫生行政部门、监督职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公共场所卫生、属地化管理、市人民政府、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学校卫生、卫生部门、铁岭、食品卫生、简政放权、供水卫生、功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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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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