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61.2001.01.019
对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条文的几点建议
@@ 1 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应该增加
在传染病防治法中,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分为甲、乙、丙3类共35种,法中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1995年9月,卫生部根据防病需要以卫疾控发(1995)第20号文件将肺结核和新生儿破伤风从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
修订、丙类传染病、新生儿破伤风、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乙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管理、卫生部、肺结核、防治法、文件、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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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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