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严重躯体施暴者人格类型及特征分析
目的 探讨婚姻关系中严重殴打虐待配偶者的人格特点,为预防家庭暴力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对陕西省咸阳市抽取的185个家庭使用一般资料调查表、冲突策略量表、人格诊断问卷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结果 施暴组人格诊断总分为(34.24±16.13)分,高于对照组的(27.05±19.56)分;施暴组的分裂样、分裂型、反社会、边缘型、依赖型得分分别为(1.75±1.43)、(2.58 ±1.61)、(3.28±4.17)、(3.33±1.81)、(3.52±2.10)分,对照组分别为(1.17±1.08)、(1.89±1.66)、(1.93±3.35)、(2.53±2.06)、(2.52±2.20)分,施暴组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施暴组反社会人格维度达到划界分数的人数为15人(16.13%),高于对照组的5人(5.4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49,P<0.05).结论 严重殴打虐待配偶者的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具有一定人格个性基础.
家庭暴力、躯体攻击、人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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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49(心理学)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09BAI77B05
2013-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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