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396.2007.04.024
规范我国计算机取证活动的法律思考
计算机取证是随着电子证据的出现而出现的,计算机取证的技术性和法律性双重要求造成了我国计算机取证立法的滞后,当前我国计算机取证法律需要的迫切性与立法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所以,通过完善我国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赋予电子证据独立的证据地位,在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创设<计算机取证法>,为计算机机取证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技术指导,乃是规范计算机取证活动的理想选择.
计算机取证、规范、电子证据、法律思考
S9012
2008-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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