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061.2016.12.017
论网络传播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其适用原则
著作权侵权行为中,由于侵权主体的不同一般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在认定侵权责任时二者的过错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对于网络空间提供作品所产生的侵权行为,我国一般采取服务器标准,即强调对作品存储的实际支配。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一标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权利人采取了技术措施,确保访问者只能通过首页进入网站,那么绕过该措施而对网站上的作品设置深层链接则也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网络传播、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侵权、链接
DF523(民法)
201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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