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网络信息进行规范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网络社会也应是法治社会,而非“法外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法治社会、网络信息、必然要求
D920.0;D616;G203
2015-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93-93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法治社会、网络信息、必然要求
D920.0;D616;G203
2015-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93-9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