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匿名性与实际侵权人的确定
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在促进言论自由的同时,也使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应当有一种制度设计使被侵权人与真正的侵权人直接对质,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侵权人予以警戒。否则网络将成为侵权人的挡箭牌,侵权却无需担责,这会进一步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破坏有序的网络环境,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使人们处于不安的生活状态中。有些国家尝试解决这个问题,如美国和日本,受害人可以要求中间网络服务提供者披露侵权人的注册信息。本文在着重介绍美国的“无名氏之诉”后,提出我国在披露侵权人注册信息中的制度设计和对策。
网络、匿名、无名氏之诉、注册信息披露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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