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33X.2021.21.013
试点先行,房地产税改革迎来新变化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五年.
从立法先行,到先试点再立法,房地产税改革思路迎来新的转变.房地产税试点要来了,对于楼市有何影响?"再试点"有何"新变化"?此次试点力度预计怎样?对此,《中国发展观察》杂志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了深入解读和探讨.
202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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