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18/j.issn.1001-5728.2019.03.0027
病理检验帮助判定死因和案件性质1例
1 案例资料
1.1 简要案情
某女,37岁.于2018年3月11日14时许被其丈夫发现死于家中.据描述当时情况为死者趴在床上,大便失禁,当时为救治死者进行心脏按压,死者口鼻冒白沫.
1.2 现场勘查
现场为二层民建私人楼房,尸体位于二楼最西侧卧室内双人床上,呈头西北足东南,斜向仰卧平躺于床上,身体覆盖被褥,上身赤裸,下身着黑色打底裤(其丈夫为保护隐私,后期为死者穿上),赤足突出床沿,鼻周见白色泡沫,余未发现明显外伤.卧室内南侧靠窗见一垃圾桶,桶内表层见“某品牌水光嫩肤液”空管(经调查用法为直接涂抹面部)(图1),余未见异常.
法医病理学、过敏性休克、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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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1(诉讼法)
2019-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11,310,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