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18/j.issn.1001-5728.2016.03.025
环境损害致慢性镉中毒的法医学鉴定5例分析
1 案例资料
1.1 简要案情
2003年江西省南康市某公司开办铜砂加工厂,开工后不久,附近村民反映家中的井水有异味,并发现盛水的铝壶常出现腐蚀“脱斑”现象.1年后该村一户村民家中5口人陆续出现头晕、头痛、浑身酸痛、四肢麻木等症状.2006年初当地环保部门对井水监测发现镉含量超标,检测值达0.624mg/L.
法医毒物学、法医临床学、环境损害、镉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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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1(诉讼法)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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