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18/j.issn.1001-5728.2015.03.015
300例心源性猝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目的 探讨心源性猝死案例的病因、诱发因素及法医病理学特点,以期为心源性猝死案件的法医病理诊断提供参考.方法 收集法医病理检案中的心源性猝死案例,对其年龄、性别、死亡时间、死因、诱因及场所等流行病学特点进行回顾分析.结果 300例心源性猝死案例中男性多于女性,18~45岁发病最多;病因包括冠心病(129例),心肌病(78例),心肌炎(36例)等;应激为SCD最常见的诱发因素(157例).结论 ①应激和冠心病是心源性猝死的重要危险因素.②心源性猝死的法医学鉴定除了要进行系统的尸检及病理学检查外,还要对死者的相关资料如:基础疾病、诱因、死亡时间、死亡经过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以明确死因.
法医病理学、心源性猝死、尸体解剖、病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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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4(诉讼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341130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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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28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