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18/j.issn.1001-5728.2014.05.017
不同超声提取时间对凝血后乙醇浓度检测的影响
目的 探讨已发生凝血的血液样本采用超声处理的必要性和最佳时间.方法 抽取500名驾驶员血液样本各两份,其中1份为抗凝血,1份为未抗凝血.抗凝血样本采用直接进样,未抗凝血分别采用旋涡震荡后直接进样和进一步以不同时间超声处理后再进样,采用GC法分析各样本中乙醇浓度.以抗凝血检测结果为标准值,进行比较和分析.结果 500份抗凝血液样本中有462份检出乙醇,相应462份未抗凝血液样本中445例检出乙醇.未抗凝血经60min超声处理后再进行GC检测,所得结果与相应抗凝血相符,而采用更长、更短时间的超声处理,或不加超声处理的检测结果绝大多数与相应抗凝血检测值存在显著性差异(P<0.01).结论 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乙醇浓度测定应使用抗凝血样本;如样本未加抗凝剂出现凝血后,则应对样本进行超声波处理,时间以60min为宜.
法医毒物分析、血液乙醇浓度、储存容器、凝血、超声提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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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1(诉讼法)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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