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量表在上肢工伤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根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简称《工伤标准》),致残等级的判断须参考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与护理依赖以及社会心理因素几个方面.其中医疗与护理依赖以及由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涉及患者生活质量,在鉴定标准中对其中主观成分的界定相对模糊.上肢功能评定表(disability of the arm,shoulder and hand questionnaire,DASH量表)作为评价肩、肘、腕、手关节功能的主观量表,最早由Hudak[1]设计,可独立用于评估患者日常生活、娱乐、社交能力及症状严重程度.笔者采用DASH量表[2],对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的48名上肢工伤患者进行调查,并与患者的致残等级进行比较,旨在评价DASH量表能否成为法医临床学中鉴定上肢工伤的补充内容.
法医临床学、上肢工伤、致残等级、DASH量表、相关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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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4(诉讼法)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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