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728.2007.05.028
应用ITO法确定同胞关系1例
@@ 1 案例资料
某年4月27日~5月2日,某市陆续发现上肢、下肢、躯干等人体尸块,初步检验显示尸块分别来自1男1女.经查发现陈某、林某夫妇去向不明,对其住宅进行勘验,在客厅天花板、电视机、墙壁、椅子,厨房水桶等处发现了多处血迹,客厅、洗手间门口附近地面有大量潜血,现场提取血迹及牙刷、漱口盅、拖鞋、衣服等生活物品做DNA鉴定.
法医物证学、同胞认定、DNA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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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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