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o法双主体模式对“二孩”早期发育干预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9829/j.zgfybj.issn.1001-4411.2020.14.024

Peto法双主体模式对“二孩”早期发育干预研究

引用
目的 探讨Peto法双主体模式对“二孩”早期发育的干预效果.方法 选取2017年1月-2018年12月在该院产科出生的326例“二孩”作为研究对象,产妇于1971-1990年出生,将所有产妇按5年一个年龄层次分为A组(1971-1975年)、B组(1976-1980年)、C组(1981-1985年)、D组(1986-1990年)4组,其中A、B、C3组各80例,D组86例,对所有入组的“二孩”在出生后3个月进行格塞尔婴幼儿发展量表(Gesell)评估,筛选出所有发育商≤75分的发育异常儿童,给予Peto法双主体模式早期发育干预,对比不同年龄层次妇女“二孩”早期发育异常比例以及实施干预3个月后所有早期发育异常“二孩”的干预效果.结果 4组异常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A、B、C组“二孩”早期发育异常发生率均高于D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实施家长、引导员双主体Peto法3个月后,A、B、C、D4组早期发育异常“二孩”的Gesell评分均升高,且与同组干预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各年龄层次妇女所生育的“二孩”发生早期发育异常比例有差异,年龄越大,发育异常率越高,而对发育异常的“二孩”实施家长、引导员双主体Peto法进行早期干预疗效较好,值得临床推广.

Peto法、双主体模式、二孩、早期发育

35

R722.6(儿科学)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株科发[2019]6号

2020-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17-261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妇幼保健

1001-4411

22-1127/R

35

2020,35(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