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0/zgfybj.j.issn.1001-4411.2016.20.04
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状况分析
目的 分析2015年北京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主要死因及医疗保健服务利用情况.方法 采用2005-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数据,分年龄和地区对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进行分析.采用Ex-cel 2007软件和SPSS 15.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2015年北京市新生儿死亡率(NMR)、婴儿死亡率(IMR)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5MR)分别为1.52‰、2.42‰和3.02%.5岁以下儿童死亡以婴儿为主,占80.16%.2005-2015年北京市NMR、IMR和U5MR总体呈下降趋势,年平均下降率分别为7.43%、5.70%和5.12%,其中NMR下降速度最快.2015年北京市郊区各年龄组儿童死亡率均高于城区.城区NMR、IMR和U5 MR年均下降速度快于郊区.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前5位死因依次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窒息、肺炎和意外窒息,占全部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51.69%.主要死因及顺位具有年龄和地区差异.在新生儿死亡中,城区首位死因为出生窒息,而郊区首位死因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并导致47.14%郊区新生儿死亡.在婴儿死亡中,郊区第5位死因为意外窒息.在1~4岁儿童死亡中,郊区意外死亡儿童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城区.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在医院、途中和家中的比例分别为69.45%、8.62%和21.93%;死前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和未就医比例分别为74.67%、16.97%和8.36%;死前诊断级别在省、区、街级医疗机构和未诊断的比例分别为80.42%、15.93%、1.31%和2.35%.城区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死亡、死前接收住院治疗、死前诊断医疗机构为省级的比例均高于郊区.结论 北京市U5MR处于较低水平,但仍有下降空间,郊区应作为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重点区域.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和意外伤害应作为控制郊区U5MR的重点内容.
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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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79(妇幼卫生)
2016-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110-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