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11.2007.25.006
婚前医学检查及相关因素分析
目的:了解现阶段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情况,探讨婚检与出生缺陷的发生有无影响及影响情况.方法:对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前后婚检及出生缺陷的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条例出台前两年在该中心婚检门诊接受婚检有6 738人,检出疾病370人,检出率为5.49%;同时在洛龙区人口学校新婚培训进行调查问卷新婚夫妇8 901人,接受婚检的到达8 790人,占98.75%,未接受婚检有111人,占1.25%,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65‰.而条例出台后至今,该中心婚检门诊接受婚检有641人,检出疾病23人,检出率3.59%;同时在洛龙区人口学校新婚培训班进行调查问卷新婚夫妇6 134人,接受婚检仅有51人,占0.83%,未接受婚检有6 083人,占98.17%;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23‰.结论:婚检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应加强婚前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婚配青年自我保健意识;医疗保健单位应采取人性化的服务吸引婚配青年自觉接受婚检保健服务,提高其婚姻生活质量,从而达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目的.
婚前医学检查、必要性、出生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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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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