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11.2005.13.006
实施"削峰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山西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为提高我省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先天残疾,从1997年实施"削峰工程".我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山西省‘削峰工程’技术指导组"所在单位,经过7年的努力,使"削峰工程"监测人口出生缺陷率由1997年的181.81/万,下降到2002年的147.12/万.
工程、实施办法、母婴保健、出生缺陷率、山西省、出生人口素质、人民共和国、技术指导、卫生厅、发生率、监测、单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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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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