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11.2002.06.004
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改革思考
@@ 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分属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非医疗性事业单位,三者在社区服务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在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性质、服务目的,最终目标上虽有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更有重叠.为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与之相配套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探索一条高效、低耗的运行机制,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卫生全行业管理,促进卫生事业长足发展,现就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三者合而为一的改革思路做一探讨.
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改革与发展、技术服务体系、独立法人资格、全行业管理、中共中央、运行机制、卫生事业、事业单位、社区服务、精神实质、改革思路、服务性质、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有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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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16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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