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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技时代的法学基本范畴:挑战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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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为特征的新科技时代,不仅给法律领域带来技术问题和法教义层面的问题,也对法理学知识体系,尤其是法学基本范畴形成挑战.对于这种挑战,大体有三种回应方式:部分基本范畴的独立范畴地位将被完全放弃(如"法律关系客体""法律部门"),部分基本范畴的既有理解将得到彻底或部分重构(如"法律行为""法律权利"),但也有部分基本范畴在新条件下应该得到坚定辩护乃至更好捍卫(如"法律责任""法律主体").至于"法律"这一根本范畴是否需要重构,则仍无定论,有待未来通过充分的价值论辩来形成重叠共识.新科技时代并没有"肇生"全新的法理学问题,只是提供了"激扰"法理学知识体系、促使对既有理解进行反思的新语境.唯有对上述挑战作出及时有效的法理学回应,才能抓住中国法学自主性发展的新机遇.

新科技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法学基本范畴、法理学回应

D90;G122;D60

北京市社会科学重大项目20ZDA02

2023-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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