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有效保护及其制度重塑
商标法以注册取得机制为基石,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却并不完备.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之间既联系又分工,只有坚持"平行保护"的基本理念,方可厘清二者的逻辑关系与本质,也才能给予未注册商标所有人以充分有效的救济.当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无论是在规范建构技术、制度完备性抑或价值坚守方面都尚有不足.为更好保护未注册商标,宜以"平行保护"理念为统领,兼采商标法内循环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外循环之双循环系统,并从重构"反混淆"条款、引入"阻碍竞争"条款和创新中国特色"反仿冒"条款三个维度进行制度重塑,最终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最有效的协同保护.
未注册商标、平行保护理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协同保护
D923.43;F840.32;TP309.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英才计划项目
2022-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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