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制裁体系的反思与完善
刑法制裁体系对实现刑法目的至关重要.基于犯罪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我国刑法制裁体系需要与时俱进,完成由工具主义制裁观到目的主义制裁观的锐变.刑事制裁体系应当迎合情势变更与刑事政策变化需要,立足于刑事一体化,强化不同制裁方法与制度的协同性与功能性,从强调结果正义过渡到侧重分配正义.完善刑法制裁体系,应当以分配正义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刑法制裁的体系性功能,实现刑法制裁体系的内部沟通与外部协调.为此,需要在宏观层面上构建二元化刑法制裁方法体系和双轨制刑法制裁制度体系.对于具体的刑法制裁方法和制度,需要打破它们之间的藩篱,并在结构上加以类型化和优化.针对单位犯罪范畴的拓展、网络犯罪的泛起以及轻微犯罪发案率的不断攀升等,刑法制裁方法应实现多元化、专业化与开放化.为制衡刑罚权的运用,应当强化当事人权益保护,完善刑法制裁的程序保障.
刑法制裁体系、刑法制裁方法、刑法制裁制度、分配正义
G42;D924;D6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199
202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2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