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参与的共同性:以单一正犯体系为中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4111/j.cnki.zgfx.2021.06.005

论犯罪参与的共同性:以单一正犯体系为中心

引用
共同犯罪以什么为"共同",在刑法学界早就有争议.我国刑法采取不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单一正犯体系,所以应当将此问题纳入该体系的犯罪参与共同性的范畴来思考,而不能用立足于区分制体系的行为共同说或部分犯罪共同说来作解释.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不同于德、日刑法中的"共同正犯""共犯","共同犯罪的共同性"与"共同正犯的共同性"或"共犯的共同性"也不相同.由于单一正犯体系对数人共同参与的犯罪采取与单个人犯罪基本相同的定罪规则,在定罪阶段不涉及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只是到了量刑(处罚)阶段才关注该问题,故不需要通过扩大解释共同犯罪的共同性来解决像德、日那样的对参与者难以定罪和处罚不均衡的问题.

犯罪参与;共同犯罪;共同正犯;共犯

2022-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2页

222-24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2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