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拓展适用于算法默示共谋研究
在数字经济条件下,算法不仅加剧了传统的寡头垄断问题,而且简化了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构成要件.因此,将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拓展适用于算法默示共谋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该制度能够预防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破解认定垄断协议在证明要求上的障碍,制止卡特尔的“第二阶段行为”,具有难以替代的制度价值.我国应适时修改《反垄断法》第19条关于推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相关规定的不足.
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寡头垄断、算法默示共谋
本文系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7@ZH014
2020-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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