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当与危险:新型刑罚目的对量刑的影响
立基于再犯危险性预测的剥夺犯罪能力是由犯罪学派首先提出的刑罚理论,并广泛应用于保安处分之中,但是新近作为刑罚目的在量刑中的适用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论.无论是类型化剥夺犯罪能力还是选择性剥夺犯罪能力,在一种有序列的、并合主义的量刑理论中,都可以找到立足之地,并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到最需要控制的危险犯罪类型和犯罪人之上,不但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填补具体内容提供路径与方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刑法赢得道德信誉.
量刑理论、剥夺犯罪能力、该当性、再犯危险性
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罪刑该当与量刑规范化研究”09YJA820042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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