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社会的媒体与刑事审判
“媒体公诉”和“自媒体辩护”是当前我国刑事司法与媒体关系的两大突出问题,是刑事诉讼的“中国式问题”.本文解析了“媒体公诉”在我国刑事司法的具体现象和存在原因,解析了“自媒体辩护”的成因及利弊,以案例实证分析了“媒体公诉”与“自媒体辩护”的博弈,并探讨了有关“媒体公诉”和“自媒体辩护”的对策.得出初步结论:“媒体公诉”和“自媒体辩护”治本之道在于公安司法机关应在刑事司法程序内行使法定职权,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律师则相应地在法律程序之内行使辩护权.
转型社会、“媒体公诉”、“自媒体辩护”
2012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基金Bsh1202095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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