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8.05.019
肥羊之争:产权界定的法学和经济学思考——兼论《商标法》第9、11、31条
通过对"小肥羊"商标案判决理由的批评性讨论,从法律解释和经济分析两个层面表明,单一适用<商标法>第11条第二款及其隐含的强者通吃的产权进化理论,不仅会与该法第31条包含的在先权利保护规则相冲突,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福利损失.主张通过法律解释结合<商标法>第9、11、31条的有关规定,依据责任规则处理权利冲突情况下的产权界定问题,可能获得更为公平也更有效率的司法和社会结果.
第二含义、在先权利、权利冲突、责任规则
TP3;X43
2009-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7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