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7.01.011
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中国法治建设的瓶颈之治
法治乃现代社会之理想治理模式,诉讼乃法治实现的必然选择.在现行诉讼体制中,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权利对权力说‘不'的游戏",标志着中国法治理念的本土生成;但由于其"先天缺陷"与"后天失调"所共同导致的运行不济,使得该机制在中国法治实践中未能彰显其应有价值.宪法诉讼作为域外法治实践的成功典范,因诸多因素在中国内地难以实证化,但其所蕴涵的民主、法治、人权与程序正义理念可为中国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提供精神支撑.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实现行政诉讼与宪法诉讼的内在契合与外在趋同,即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瓶颈之治.
诉讼、法治、行政诉讼、宪法诉讼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56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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