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6.02.003
欧共体金融利益的刑法保护
在对欧共体金融利益的欺诈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对欧共体金融利益的充分保护是摆在欧洲联盟面前的迫切问题,这个问题从法律制度的层面看就是超国家刑法规范创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由于国别法律制度与法律传统的差异,成员国在对欧共体金融利益的保护上有不同的模式.欧共体的机构是否根据欧共体的有关条约而被赋予了刑法创制权能,这是目前一个富有争议性的问题,而且由于欧洲宪法的接连受挫,使得这一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本文通过对多方面观点的介绍与分析,指出虽然目前存在着超国家刑法规范的实际需要与现行欧盟制度之间的固有矛盾,但在泛欧洲层面,以超国家刑法规制手段来实现对欧共体财政金融领域的充分保护,是一个可以预见的必然性趋势.
欧共体、金融利益、刑法规制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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