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5.06.014
刑事证人出庭率:一种基于实证研究的理论阐述
证人不出庭已成为控辩式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的瓶颈之一.本文遵循解释学的理论路径,采用实证分析的方式对此问题展开研究.从证人出庭的实践标准角度,证人出庭率不高具有现实合理性.证人出庭的现实问题不是证人出庭率较低,而是争议案件没有证人出庭.从司法主体的角度,造成证人出庭率极低的重要因素并非源于证人,而是检察官的消极态度.隐藏于检察官消极态度背后的深层结构是书面审判模式的承继关系,而决定这一结构的基本因素包括固守实事求是的事实认定原则、司法一体化的内在需要和诉讼舷经济之考量.以证人出庭率极低的问题为治理目标,可以渐进式地推进两项局部性改革措施:确立附条件的口证原则,进一步简化无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
证人、出庭率、书面审判模式
D91(法学各部门)
"刑事证人出庭试点与调研"课题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6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