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5.02.015
试论环境法上的社会连带责任
环境法领域中的连带责任--社会责任之归责原则、自己责任的社会化、证明责任的"客观化"都隐含了连带责任;复合污染共同侵权行为、企业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与责任保险制度、社会安全体制,国家的连带责任、非政府组织(NGOs)的兴起,都凸显了连带责任的发达;调和社会连带责任--个别责任与连带责任、法定的连带责任与自愿的连带责任、扩大生产者责任与连带责任,使生产者、消费者、公众、国家(政府)间形成合理的既独立又连带的责任分配机制.
环境法、社会连带责任责、任分配机制
F06;D91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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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