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4.05.012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权是一项公益性与私益性相结合的权利.因此,既可私益诉讼,也应允许公益诉讼.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里,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相反,实践却在急迫的呼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因此,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利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权、公民诉讼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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