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4.005
论宪法原则
本文从宪法逻辑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宪法原则.涉及了宪法原则的三个法理特征,即宪法原则的正当性、确定性和有效性.作者认为,宪法原则是一个典型的价值问题,而非事实问题,因此,解释以价值形态存在的宪法原则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应当是"宪法原则应该是什么",而不是"宪法原则是什么".作者主张,宪法原则应该是"决定‘形式宪法'形式和内容的基本价值准则",宪法原则的功能在于"反对特权现象",宪法原则源于立宪主义的实践和对宪法功能与普通法律功能的区分.宪法制度必须以"反对特权"为目的来设计相应的手段性措施.这是宪法制度构造的逻辑起点.由此可以产生"目的性宪法原则"与"手段性宪法原则"两类互为因果的宪法原则体系.
宪法原则、目的性宪法原则、手段性宪法原则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