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1.008
论立法法对行政法规范冲突的控制及其完善
行政法规范的冲突是困扰行政法治的一大问题,《立法法》的颁布施行对于控制行政法规范的冲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该法作为一个单一的法典在控制行政法规范冲突方面并不是万能的,这既是行政法结构的特殊性决定的,又是由《立法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客观事实决定的.为了有效控制行政法规范的冲突,全面实现行政法治,就必须建立以《立法法》为契机的行政法规范冲突控制机制,该机制的基本构成有:抽象行政行为制度化规则、行政法规范解释制度化规则、行政法适用规范化规则和冲突制裁规则等.
行政法规范、法律冲突、控制机制、行政法适用规则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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