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91/j.issn.1004-714X.2020.04.020
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中“气载流出物异常”类EAL制定的探讨
目的 对制定核电厂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ICs/EALs)中的“气载流出物异常”类应急行动水平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方法 针对制定核电厂气载流出物类应急行动水平中必须注意的关键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讨论.结果 分析表明,延迟释放时间、核素释放份额、导出EAL单位变换等问题均会影响“气载流出物异常”类应急行动水平的导出结果.结论 气载流出物异常类应急行动水平的优先级较低而不适合作为决策的唯一判据,但其作为体现EAL多样性的一种指标,能够反映某些潜在事件的征兆.
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放射性流出物异常类、气载流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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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41(放射卫生)
2020-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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