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村官职务犯罪
村官,原本权小职微.然而,如今的一些村官却让人刮目相看,尤其是就职于城市近郊的村官.他们中的个别人利用手中职权大肆侵吞公款,实施职务犯罪,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在村级经济管理人员中的个别人利用职权牟取个人私利,有的虚报冒领,开假票据、白条子、重复报销,侵吞公款;有的相互勾结,合伙作案,贪污公款;有的将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卖地款不入账,据为己有,或者随意挥霍;还有的向村民索要好处费.
职务犯罪
D924.393;D630.9;G647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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