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营养午餐”的法律视角
清水煮南瓜、腌菜煮洋芋,这些几乎没有"油星星"的汤菜,曾是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一日两餐的"家常便饭".同样,一些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吃饭问题也不容乐观,自带饭菜到校吃饭的孩子,打开饭盒除了米饭加土豆丝或土豆片,有几片陈年腌肉的就算是美味.一直以来,贫困山区孩子在校吃饭难的问题广受社会关注.
目前,国务院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普惠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学生.
消息一出,赞誉声一片.有人说,政府此次"接棒"由民间公益人士发起的"免费午餐"项目,这在国内外都是罕见,是政府、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一次良性互动,将可能成为政府与民间协同共治的范例.事实上,当"免费午餐"这个温暖的词汇出现时,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们也已经开始捧着丰盛的饭菜,展露出灿烂的笑颜.项目实行以来,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法律视角、营养午餐
R153.2;D920.4;F832.5
2012-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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