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81.2021.07.008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公开问题研究 ——以DABUS案为例
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在大数据的训练下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虽然在主体性认定方面面临一系列障碍,但并不会对其生成发明的可专利性产生本质的影响,而如何对生成发明实现专利制度上的公开,是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只有通过将公开的范围涵盖训练模型、方法和训练所使用的数据,而不仅仅是训练后的模型系数,并对现有技术进行完整的披露,才能够同时实现专利公开制度所追求的,使普通技术人员在不提升专业技能的前提下理解该类发明的创造性价值与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双重价值指向要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公开、DABU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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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6(科学研究理论)
软科学研究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
2021-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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