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用性的判断 ——"磁悬浮磁能动力机"发明专利权驳回复审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081.2020.08.020

专利实用性的判断 ——"磁悬浮磁能动力机"发明专利权驳回复审案

引用
专利实用性作为专利授权的重要实质条件之一,要求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能够实际实施和重复实施,能够解决技术问题、产生积极效果.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能够实现,如是其本身的固有缺陷引起的则认定为不具备专利实用性,否则,认定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专利实用性的判断在传统技术领域可以适当弱化,但在高新技术领域需要重点关注.

专利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积极效果、能够实现、说明书充分公开

17

D923.42(中国法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制度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9BFX145

2020-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0-1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发明与专利

1672-6081

11-5124/T

17

2020,17(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